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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四川自考《思修》必背考点(10)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4-05-23 16:00:42   字体:【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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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四川自考《思修》必背考点(10)



1. 国家主席: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连任不得超过2届。


  2.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5年。


  5.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6. 行政法律制度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 行政法律制度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并由全部行政法规范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8.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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