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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的通知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1-26 14:29:38   字体:【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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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有关学校:

根据全国考办函《关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处理考委[2013]3号文件要求停考“民法原理与实务”等10门课程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省将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7学分)调整为行政法学(00261,5学分),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总学分调整为69学分。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做好课程考试准备工作。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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